推广券购买及使用规则

本规则旨在规范作品推广券的购买、使用等相关事项,保障您的权益以及光厂的正常运营秩序。在您购买及使用作品推广券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本规则,当您通过点击/勾选 “同意”“确认” 或其他类似含义的选项,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本规则时,即表明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本规则的全部内容,并完全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一、定义

1.1 购买方:指在光厂购买作品推广券,用于推广自身作品的供稿人,即 “您”。

1.2 作品推广券:是指您通过充值购买或光厂赠送获得的虚拟权益凭证,您可在专属推广区使用作品推广券对您指定的作品进行竞价推广。

1.3 专属推广区:是光厂设置的可进行竞价推广的专属区域。

1.4 搜索词:指用户在光厂搜索作品时使用的关键词,竞价推广是通过调整“搜索词”的搜索结果实现的,您可通过作品推广券对与作品有关的搜索词进行竞价,以提升作品在搜索结果中的展示机会。

二、您的权利义务

2.1 您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作品推广券,您购买作品推广券后,可根据自身推广需求制定推广计划。

2.2 作品推广券按照业务线分为视频推广券、音乐推广券和图片推广券,各业务线作品推广券需分别购买且独立使用,不能跨业务线使用。

2.3 您应知悉充值后不支持退款,请在充值购买作品推广券时谨慎操作。您可通过光厂指定的充值渠道进行购买,充值金额将按1:1比例兑换为相应数量的作品推广券。

2.4 作品推广券包括您付费购买的以及光厂赠送的,光厂可能基于促销或其他特定活动或根据您的使用情况向您赠送作品推广券,具体赠送情况以页面展示为准。赠送的作品推广券与购买的作品推广券在使用上具有同等效力。

2.5 您应关注作品推广券有效期,赠送的作品推广券自赠送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请您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付费购买的作品推广券永久有效,您可根据自身推广计划随时使用。

2.6 为帮助您合理控制推广成本,您在使用作品推广券前,需对每日推广费用设置限额,该限额是每日推广费的上限金额,当您当日的推广费用达到该限额时推广将自动暂停,次日恢复。

2.7您在使用作品推广券过程中仍应遵守光厂的其他相关协议及规则,本规则与光厂其他协议规则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光厂的权利义务

3.1 光厂有义务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确保作品推广券相关功能的正常运行,保障您能够顺利完成作品推广券的购买、使用及相关操作。

3.2 光厂有权制定作品推广券的购买及使用规则,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法律法规变化等对规则进行调整。若规则发生调整,光厂将提前进行通知,请您定期关注平台公告,以便及时了解规则变化。

3.3 若您违反本规则或平台内其他相关规定的,或利用作品推广券进行任何不正当行为(如恶意刷点击、扰乱推广秩序等),光厂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暂停推广、终止作品推广券服务等措施,且涉及违规推广的费用部分不予返还,若由此给光厂造成损失的,光厂有权向您追偿,追偿部分除赔偿款、罚款之外,还包括光厂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赔偿费用以及其他因此而支出的各类费用。

四、其他

4.1 光厂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业务运营的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修订,除非另有规定,经修订的规则一经公布即生效。您应不时关注光厂公告、提示信息及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及时查阅本规则条款以及经参引而并入其中的其他规则。若您无法同意变更修改后的规则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作品推广券相关服务,否则视为您知悉并接受修订后的条款。当您与光厂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规则条款为准。

4.2 本规则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您与光厂就本规则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均一致同意向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